2015年续鉴、换发证书工作说明
2015年续鉴、换发证书工作说明
1、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
2、证书持有者在证书有效期前六个月内经单位同意可提出申请续鉴,申请续鉴者应参加必要的继续培训和考核并合格可延长一次有效期。逾期未申请续鉴作自动放弃。
3、当第二次有效期到期后,持证者应申请重新鉴定考核。
4、2011年6月前颁发的证书可在原证书上续鉴一次,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5、2011年6月后颁发的证书需重新办理新证,照片贴在申请表上,另附一张办证照片。
6、2011年6月后颁发的证书须在到期前一个月按《关于2015年续鉴、换发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续鉴工作,逾期停止办理续鉴手续,证书作废。
机械工业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资格鉴定委员会湖北省分委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