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续鉴和换发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续鉴和换发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械工业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资格鉴定工作实施细则》对证书的有效期、注销、续鉴和更新鉴定的有关规定:
①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②证书持有者在证书有效期前六个月内经单位同意可提出申请续鉴,申请续鉴者应参加必要的继续培训和考核并合格可延长一次有效期。逾期未申请续鉴作自动放弃;③当第二次有效期到期后,持证者应申请重新鉴定考核。
湖北省分委会决定对我省理化检验人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进行续鉴和换发理化检验人员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取得理化检验一、二级技术资格证书(含化学、金相、力学)未满8年,现仍在理化检验岗位的人员都可参加续鉴换证;超过八年者需经过重新培训鉴定后重新取证。
二、续鉴人员都应如实填写续鉴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签发鉴定意见后报湖北省分会委。
三、续鉴采取考核实际操作技能的方式进行。参加续鉴人员一般需到湖北省分委会指定地点参加操作技能考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岗者,可到湖北省分委会领取考核试样由湖北省分委会派员到该单位现场监督考核。
四、续鉴人员每人每证需交考核、续鉴、邮寄等费用共300元。
五、续鉴申请表,附同原证书一并交湖北省分委会。
六、续鉴、换证工作由湖北省分委会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地址:武昌石牌岭118号,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理化测试中心。
七、联系人:晏高华、熊鹰
八、联系电话:027-87165871 027—87166676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